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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借阅证件管理办法

1、读者证是我校图书馆读者身份的证明,是读者进出学校图书馆和获得服务的凭证。本馆读者证为开通图书馆借阅服务后的学校一卡通卡。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。

2、办证人员范围

本校教职工(含一般聘用制员工)、全日制在校生(含有学籍留学生)。

3、开通借阅流程

(1)一卡通卡由后勤管理有关部门办理获得,获得办法参见后勤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。

(2)学生读者:持一卡通卡和本人有效证件(学生证/身份证)到南、北校图书馆借还处办理开通借阅服务手续,即可享有图书馆读者相关服务。

(3)教职工读者:持一卡通卡和本人有效证件、校人事处人事证明、电子证件照1张,到南、北校图书馆借还处办理开通借阅服务手续,即可享有图书馆读者相关服务。

(4)馆际互借读者:持本人的读者证,到馆办公室(图书馆3楼)进行申请,并签署《馆际互借服务协议》。读者须以本人有效证件作为抵押,换取馆际互借证。

4、注销借阅流程

(1)读者因离职、毕业、退学等离开学校前,应还清所借本馆图书。

(2)注销借阅权限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到馆或网上办理。

5、读者证挂失与处理

(1)读者证丢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借还处、后勤管理有关部门同时挂失。挂失时应出示个人有效证件(学生证/身份证)。

(2)办理新卡或丢失卡找回后,须持个人有效证件到借还处重新开通借阅权限,方可继续在本馆使用。

(3)挂失前读者账号上所借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。

6、读者证的使用期限

教职工读者为本人在学校工作(含离退休)期间,学生读者为本人在校学习期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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