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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研讨室使用须知


1、研讨室是学校图书馆为读者提供教学研讨、课业研讨、学术研讨的场所,对全校师生免费开放。

2、使用者应提前通过管理流程进行申请,待批准后方可使用研讨室。使用者不得超过申请范围使用,使用结束后,应将设施、设备恢复原状,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,方可办理归还手续。

3、使用者应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统一管理,维护好室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,严格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。

4、使用者应正确使用和保护室内有关设施、设备,对造成损坏影响使用的应按相关规定赔偿。

5、使用者应妥善保管随身物品,离开时随身带走。

6、场所内不得进行传销、非法集会、传教等违法违规活动,不得进行商业性宣传等非学习研究活动。

7、禁止在场馆内吸烟、使用明火、乱接电线等不安全行为,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功率大于800W的自带电器设备。

8、如遇紧急情况,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图书馆管理人员和学校保卫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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