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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指标解释



来源: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统计处

  1. 一、期刊名称:填写期刊的完整名称,不得省略。

  2. 二、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:按CNXX-XXXX/X格式填写,如CN11-1706/F等。

  3. 三、幅面尺寸:填写“16开”、“32开”等。

  4. 四、页码:填写不包括封面和不同正文一起印刷的插图的正文页码数。页码不能为单数。

  5. 五、每册印张:按“页码”除以“开本”开数的计算结果填写。

  6. 六、刊期:填写期刊在某一时限内出版的期数,如:“月刊”、“季刊”或“不定期”等。

  7. 七、实际出版期数:填写报告期内实际出版的总期数。“增刊”为期刊增出的期数,计入总期数之中。“合刊”按一期统计。

  8. 八、期印数:“平均”期印数按“总印数”除以“实际出版期数”结果填写;“期末”期印数按报告期最后一期的印数填写。

  9. 九、总印数:填写报告期内各期印数(包括增刊印数)的总和。

  10. 十、总印张:填写报告期出版期刊的总印张数(计算单位:千印张)。按“每册印张”乘以“总印数”的结果填写。“每册印张”各期不同的期刊,须逐期计算印张,然后累加得出报告期的“总印张”。

  11. 十一、每册定价:填写每册期刊的实际单价。不同定价分别填报。无定价的期刊(如:赠送的期刊)免填此栏。

  12. 十二、总金额:按“每册定价”乘以“总印数”的结果填报。

  13. 十三、发行数量:填写报告期期刊的实际发行数量。按报告期邮局发行、自办发行和其他发行分别填报。

  14. 十四、备注:报告期内如有改变刊名、刊期或停刊者,应在此栏中加以说明。中途停刊者,对已经出版的期刊仍应按以上规定填报。

  15. 十五、期刊出版单位填报年报表时,应填写全年的出版数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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